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财大东党〔2025〕4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初评、党总支会议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定,我院全体教职工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组织员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韩斯斯
办公地点:J2-505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党总支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