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五轮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结合分院工会实际情况,现对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作进一步规范并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具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事派遣参照执行),且进校满一年(2016年6月30日之前)的教职工。
二、疗休养内容
根据分院实际情况,本轮疗休养分工会不再统一组织安排,需教职工自行组织(可与本部教职工同行),3人以上成团,前往省内指定疗休养基地开展活动。
三、其他事项
1.第五轮教职工疗休养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二年一轮;每位教职工可按照两年一次性报销2000元或每年报销1000元的方式进行。2015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之间进校按一年标准补贴。本轮疗休养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2.经费主要用于疗休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凡实际支付的费用超过学校规定补助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自理。
3. 请有意开展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于7月1日前填写《教职工疗休养计划表》并报送至507办公室王迪老师处。
2017年6月21日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附件:
2017年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目录
教职工疗休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