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教师通知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时间 : [2017-06-29]浏览次数 : 作者 :

各位老师,

根据东方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7〕27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浙财院东[2011]92号),以及《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补充细则》(浙财大东文[2017]02号)等文件精神,经分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1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7月1日16:00前反馈至分院办公室。电话:87571220。

附件1:考核结果

附件2:考核办法补充细则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