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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经分院院务委员会研究通过,决定推荐以下教职工为2016-2017学年的优秀教师,具体名单如下:
优秀教师:刘俊伟、费宇拓、阮诺男、李孙霞
公示期:2016年6月6日——6月8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分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祝彩群
联系电话:87571220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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