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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转: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时间 : [2016-07-05]浏览次数 : dwt作者 :

浙财大东教〔2016〕27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附件1),现开展我院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申报需要突出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特别是围绕推进我院应用型建设、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所作的新探索、新努力。

一、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立项范围

2016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可参考《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2)中的选题自行拟定题目申报,一般不直接使用指南中选题作为研究题目。课题研究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名额分配及立项方式

2016年度我院立项名额为2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面向全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公开申报,教务管理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推荐比例将占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3.截至今年6月底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管理

项目获得立项后,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我院将在每年下半年对未结题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10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3),学院审查同意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于9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附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1份送交至教务管理部,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立项主要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项目设计应突出以下内容:

1.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2.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3.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名额分配及立项方式

2016年度我院立项名额为5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面向全院教师公开申报,教务管理部将组织专家评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三)申报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项目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及以上课堂教学经验。鼓励正在日常教学中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教师结合改革实践过程申报该类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分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6),于9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附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1份送交至教务管理部,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组织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应青苑     电话:87571127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4.《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5.《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6.《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7.《2016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