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创业实践基地入驻协议》,汉帛金街学苑公寓现已装修完毕,可以入驻使用。经分院研究决定,启动教师申请入驻预报名工作。现将房屋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该物业须作为东方学院人文与艺术分院教师及其团队校外实践、学生培养、课外教研、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及配套居住等用途,不得用于转租或经营与分院专业无关的事项。
2.学苑公寓创业实践基地租赁价格为:朝南户型1200元/月,朝北户型1000元/月。教师租赁使用学苑公寓,即可获得相应的创业基金补助,朝南户型补助1000元/月,朝北户型补助800元/月,该补贴直接在房租中扣除。 物业管理费为1.8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等自理。
3.本次租赁期从2015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为期5年。
请需要租赁的教职工填写《汉帛金街创业实践基地租赁报名表》(附件),于3月15日(周二)前交至王建老师处。
人文与艺术分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