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我分院艺术设计专业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与答辩全过程时间不少于十六周,原则上从2015年10月8日开始,至2016年5月20日前结束。
二、程序与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文件执行。
具体进程及要求如下:
(一)设计题目(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31日)
1.学生毕业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由设计指导老师依据专业选题范围、导师擅长领域和学生兴趣具体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应当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难易适度,坚持“真题真做”,力求“小题大做”。
2. 设计题目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题目,在不影响毕业设计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分院批准。
(二)任务书(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5日)
3.学生应当积极主动与设计指导老师沟通以及时确定研究题目,指导老师应当积极主动加强对学生设计的指导,并于2015年11月15日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4.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格式填写,应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明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大体上可从哪几个方面去研究和完成该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对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起引导、启发及规范的作用,并给出推荐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数目不得低于10个。
5.毕业设计任务书按一式两份打印,分院审核后,一份发给学生,一份作为学生毕业设计的材料存档。
(三)文献综述(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2月10日)
6.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要求完成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学生阅读文献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 种。
7.文献综述要围绕毕业设计主题进行。学生应围绕毕业设计主题对文献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可以按文献与毕业设计主题的关系由远而近进行综述,也可以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
(四)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2月20日)
8. 学生毕业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或未通过开题答辩的,不得安排毕业设计报告写作。
9.开题报告最后提交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分院将于2015年12月10日左右组织学生开题答辩,开题答辩形式由艺术系自行安排,请做好开题记录上交分院办公室。
(五)毕业设计(2015年12月11日~2016年4月26日)
10. 毕业设计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毕业设计课题选择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应健康向上,要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进行创作。学生要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选题,认真地进行市场调查,制订出设计进度表,按设计程序,创造性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对所选的课题应该尽可能结合市场、生产和消费的实际去做真题,选题要有超前意识和引导消费的宏观目标。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在毕业设计中一经发现有明显抄袭的一律以零分处理。
11.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报告的字数要求在4000字以上;毕业设计报告应内容充实、层次清晰,充分反映毕业设计的基本内涵;毕业设计报告写作体例要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12.2016年3月31前完成毕业设计报告初稿;2016年4月26日定稿并将打印的文本稿、电子稿全套材料上交分院教学办公室。
(六)答辩和成绩评定(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20日)
13. 根据东方学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人文与艺术分院的2016届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2016年5月7日、8日(周六、周日)两天。
14. 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设计的答辩。毕业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
15. 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16. 本科毕业设计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应先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然后由分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设计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七)档案管理和工作总结
17.各系要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系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
18. 毕业设计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设计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指导手册、答辩记录等,上述材料应保留电子文档。
19.各系对毕业设计工作一定要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设计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设计报告撰写质量。
20.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后,应对毕业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包括选题分析(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是否与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成绩分析等,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人文与艺术分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