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院东〔2022〕13号)以及《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补充细则》等文件精神,经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3-2024学年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6月29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29日前反馈到何青老师处。
电话:87571220,邮箱:154637021@qq.com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