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教师通知

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

时间 : [2025-03-19]浏览次数 : 文设作者 :

2021级学生各班: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大东〔2022〕5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将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部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时间

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8日

三、检测标准

(一)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学院的重复率要求方可参加答辩。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含20%)。

(二)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含20%);另根据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浙财大东教〔2023〕126号),推荐参评奖项的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含15%)。

四、检测流程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将由二级学院统一进行两次重复率检测,分别为对答辩稿的检测和对最终稿的检测。

(一)对答辩稿的检测

1.答辩前,学生请于4月6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4月7日-4月11日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设置重复率合格标准20%(含20%)并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2.若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学生修改答辩稿,导师审核后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注意:如跳出拦截窗口请点允许,才会跳转到查重界面)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3.请各位同学确保在4月18日前重复率检测通过,才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对最终稿的检测

1.从本届起,毕业论文(设计)增加“最终稿”环节。

2.学生通过论文答辩后,于答辩完三天内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设置重复率合格标准20%(含20%)并进行统一重复率检测(免费)。

3.若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学生答辩完一周内修改最终稿,导师审核后学生系统可显示付费查重入口,查重结果返回至系统。

4.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则论文最终定稿。

    注:学生在学院统一查重中,若出现重复率超过合格标准,系统才会显示付费查重入口。具体操作流程见《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查重功能操作指南》(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导师和学生均可在系统内查看学生论文每次检测结果。学院以系统中每篇论文的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准。重复率并非学术不端的唯一评判标准,学院和导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进行综合考量把关。

(二)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起到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推演能力仍然是毕业论文(设计)考察的重点。使用AI工具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