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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文〔2018〕6号
各位老师、同学: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报告)评分标准》经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设计类专业毕业设计(报告)评分标准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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