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2015级学年论文的工作安排在2017-2018学年,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9号)文件要求,各专业已完成选导工作,现将选导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1.要求学生本学期完成选题、开题报告,寒假期间完成学年论文。
2.下学期即2017-2018(2)开学前两周,指导教师需完成学年论文的批阅,并将学年论文成绩、纸质材料交于教学秘书处。
2015级学生学年论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论文封面、成绩评阅单、论文撰写规范)可从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学年论文”和“下载专区—论文实习类”栏目下查阅下载。
附件:2015级各专业选导名单公示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