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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

时间 : [2019-06-21]浏览次数 : 文设作者 :

文设分院2018级各班同学: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18级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2019年7月—8月安排社会调查实践环节,调查实践天数不少于二周。成绩合格可获得1学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社会调查目的

1.通过社会调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通过深入企业、村镇、社区,了解千姿百态的工作与服务岗位,引导学生发现个人职业兴趣,结合专业教育,作好个人学业规划。

3.通过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指导学生运用《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用写作》等课程的分析方法和写作技能,对社会调查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进行思考,并形成调查报告的实体成果。

二、2018级社会调查主题

学生可选择报名以下任一主题:

1.学生所在分院2018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主题(详见附件);

2.经学院立项的2019年本科学生社会调查项目。

三、社会调查的组织与管理

1.学生选择所在分院2018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主题进行调查的,相关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分院负责。

2.学生选择经学院立项的2019年本科学生社会调查项目进行调查的,相关组织与管理工作由项目所在分院及项目负责人负责。

3.相关职责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18〕7号)要求执行。

四、社会调查成果要求

1.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社会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社会调查成果为社会调查报告及其他成果。

2.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学生对社会调查过程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3.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也可以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独立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封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的下载地址为:教务管理部内网“实践教学”——社会调查。

5.其他成果形式由各分院根据分院社会调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认定。

五、社会调查指导及成绩评定

1.由各班专业导师召开社会调查动员会,向本班学生介绍社会调查的意义,按照分院社会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包括调查专题的选择、调查方法的指导、调查报告的撰写与格式规范要求等。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工作,指导学生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和不及五级评定成绩,成绩记录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封面》上。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评定参考标准:从真实性、客观性、针对性、实效性和评价性五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价。调查报告中能出色体现以上五个方面评价标准的评为优,较好体现的评为良,基本体现的评为中,基本体现但不够系统的评为及,没有体现的评为不及。

4.调研报告总体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5%,优良率原则上不超过60%。

六、社会调查对学生的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社会调查。

2.社会调查往返途中及社会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分院社会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社会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社会调查情况。

4.对无故不参加社会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社会调查或社会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分院负责另行安排社会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5.社会调查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初稿)的撰写,并在各班专业导师指导下于开学后第三周结束前完成调查报告修改,经指导教师评阅后交所在分院,作为学生社会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七、社会调查的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在2018级社会调查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材料进行抽查,每个专业抽取2份。

2018级社会调查工作其他材料如规章制度、过程管理、总结材料等由分院自查。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