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分院将统一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分院全部2017届本科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2017年4月25日
三、检测要求
1.请务必于4月25日前,以指导老师为单位,将所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套电子版(最终版)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183449115@qq.com。
2.分院统一检测后,对于文字复制比不达要求的论文,要求学生修改后,自行去东方学院图书馆检测,并务必于5月3日前向分院出具图书馆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电子版发送至183449115@qq.com,纸版一份交至2J-507,否则无资格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一辩。其他形式的、非东方学院图书馆出具的检测结果,分院一概不承认。
3.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文件名请务必按以下两种格式命名,否则无法进行检测。
(1)“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
例如“张三_1320105133_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研究.doc”
(2) “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
例如“1320105133_张三_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研究.doc”
四、检测结果认定

按学院要求,分院会将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上报学院教务管理部。教务管理部要求对未通过分院统一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后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请各位指导老师、毕业班高度重视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联系人;赵婧(87571220)
人文与艺术分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