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教师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人文与艺术分院2017年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时间 : [2017-03-30]浏览次数 : dwt作者 :

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五轮教职工疗休养的通知》,结合分院工会实际情况,现对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作进一步规范并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具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事派遣参照执行),且进校满一年(2016年6月30日之前)的教职工。

   二、疗休养内容

   本次分院教职工疗休养拟定于2017年4月15日-16日在浙江省天台山旅游风景区(详见QQ群共享)进行(如遇雨天顺延,时间另行通知),可在一地多点开展身心疗休养、参观学习、乡村体验等内容,回归自然、拥抱自然,释放工作压力,增进同事友谊,增强分院教职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三、其他事项

   1.第五轮教职工疗休养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二年一轮;每位教职工可按照两年一次性报销2000元或每年报销1000元的方式进行。2015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之间进校按一年标准补贴。本轮疗休养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2.主要用于疗休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凡实际支付的费用超过学校规定补助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自理。

3. 请有意参加本次疗休养的教职工于4月10日前报送至507办公室谢奇聪老师处。

2017年3月30日

人文与艺术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