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教师通知

人文与艺术分院关于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时间 : [2014-08-06]浏览次数 : dwt作者 :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以及《人文与艺术分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补充细则》,经分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7月5日-7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7日16:00之前反馈至分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