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新能力的培养过程。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文件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陈明亮
副组长:胡悦、刘怡泓
成员:高扬、吴欢超、董征中、史雯雯、谢奇聪、阮诺男
秘书:何青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专业系部要求
1.各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循序渐进,符合基本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撰写质量。
2.为了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请各系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计划安排报送文设学院教学办公室。
3. 各系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的进度及质量情况上报分院教学办公室。
4.各系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教务部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总结,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和文设学院各系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 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3. 指导教师要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指导教师要掌握自己所指导的选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准备工作。
5. 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
6.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8. 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将取消其指导资格。
(三)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 学生应主动并定期(每周至少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从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5月25日。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时间要求 |
论文完成情况 |
材料提交 |
学校截止 |
2020.10.12-11.7 |
选题/设计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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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8前 |
下达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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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12.03 |
文献阅读、完成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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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周二 |
视传、环境、产品、服装 开题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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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周二 |
文学、广告 开题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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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确定选题 |
各专业确定选题上报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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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 |
各专业期中检查 |
论文写作指导工作进度及质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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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5 |
论文正稿提交 |
论文全套材料提交,至J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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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8 周六 |
毕业论文答辩(一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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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6 |
一辩毕业论文电子、纸版全套 (含答辩记录、教师指导手册) |
以指导教师为单位提交(未及时交视同一辩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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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8 周二 |
毕业论文答辩(二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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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
论文工作完成 |
论文最终全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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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设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