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学生通知

文设学院关于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 [2022-11-04]浏览次数 : 文设作者 :

2019级各专业: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3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大东〔2021141号)执行。

本次毕业实习按如下要求开展:

1.各专业应根据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2023届毕业实习大纲(附件1)开展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时间不少于8周。

2.各专业进一步落实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各校外实习基地每学年应承担一定数量的实习任务,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独立实习岗位,切实提高实习基地使用率。

3.各专业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与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习岗位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周记、毕业实习报告应严格要求,认真批阅,指出不足,不断提升毕业实习质量。

4.本次毕业实习采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登录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辅助教学—毕业论文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学生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学号)

学生需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操作:学生在实习前,须在系统中录入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实习报告。(相关模板和规范详见附件2-4)

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完成如下操作: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学生上传的毕业实习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成绩评定。

具体操作可参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附件5-6)中实习模块的说明。

5.各专业要充分认识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必要的毕业实习应急预案。

6.各专业请于2023331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结束后,各专业需提交毕业实习总结材料,各指导老师需下载并提交学生毕业实习成果材料。具体材料见下图。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