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分院
学生通知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关于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

时间 : [2023-04-07]浏览次数 : 文设作者 :

2019级学生各班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学院将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部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2023年4月23-2023年428

三、检测要求

1.请务必于2023年4月22日前,以指导老师为单位,将所带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最终版)打包发送至154637021@qq.com。

(学生单独发送的一概不收)

2.统一检测后,对于文字复制比不达要求的论文,要求学生修改后,自行去东方学院图书馆检测,并务必于5月10日前出具图书馆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电子版以指导老师为单位发送至154637021@qq.com,否则无资格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一辩。其他形式的、非东方学院图书馆出具的检测结果,院一概不承认。

3.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文件名请务必按以下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学号等信息,否则无法进行检测,一概退回。

上传的检测文献文件名请务必按以下两种格式命名:

(1)“学号_作者姓名_材料名称_导师姓名”

例如“1520105133_张三_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定稿_李四.doc”

(2)“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题目”

例如“1520105133_张三_上市公司会计审计研究.doc”

(PS:上传的文件支持doc, docx, wps, caj, txt, pdf, kdh, nh格式)

四、检测结果

1.检测结果建议

2.按学院要求,院会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上报学院教务管理部。教务管理部要求对未通过院统一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整改后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3.本次重复率检测工作将列入我院对毕业论文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请各位指导老师、毕业班高度重视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2023年4月6日